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二期)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询比价公告
为满足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二期)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开展了针对上述工作的询比价,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询比价内容
1.项目名称: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项目。
2.项目内容:
2.1分阶段完成如下内容,向相关方移交并提交相应报告:
2.1.1准备阶段:完成项目现场勘测审查,安全竣工验收文件审查,进行现场符合性安全评价。
2.1.2安全评价分析: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对安全评价单元划分,对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分析,对风险评价与控制分析,对定性定量评价与危险分级,对安全设施检查结果分析。
2.1.3对策与措施:对项目总体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工程设施方面,安全管理方面及其他方面基于上述安全分析提供相应对策及综合措施。
2.1.4报告编制及评审: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审核。
2.1.5按以下报价须知第(六)条提供相应服务。
2.2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先锋路1号,占地约104.37亩,总建筑总面积约为3.8万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功能为物流仓库,属于续建工程。
3.服务周期要求:
工期要求:当采购人按照供应商的要求将资料提供齐全,并完成现场整改后,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30个日历日内编制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工作、出具相应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之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安全评价资质。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因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管理相关规范及法规政策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2)近1年内(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报价、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3)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安全设施“三同时”咨询服务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须知
(一)公告声明
本公告仅适用于该项目询比价报价所用。报价单位一旦参加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公告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此次报价有关的费用。
(三)关于报价
1.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信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条件、计算安全“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投入资源,以满足国家规范标准、政府部门审核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固定总价进行提报。
2.拟签约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报价中已含税金、报告编制等全部费用。
(四)关于开标及评审
1.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此次采购人不现场开标,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确定成交方并发送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单位不发通知、不退报价资料。
2.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满足以下第六条要求,且无商务、合同及技术偏离的情况下,最终采购人将选择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总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选人。
3. 各供应商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的80%视为无效报价,不予成交;其中:评审基准价=建设单位批准的此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8×0.5+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值×0.5(超过建设单位预算价格的供应商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
(五)关于保密
参与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服务需求
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工作需满足下述要求:
1.供应商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湛江市相关部门所制定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规范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前提下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并出具各阶段符合要求的成果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供应商应选派具有相关资质及实施经验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尽责、高效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
3.供应商应充分明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的基本事项(包括地块位置、实施方案、产业布局等基本信息),向采购人提交所需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资料及成果并实地踏勘。
4.供应商应认真对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各项成果报告文件中数值进行自检、审核和复核。
5.供应商作为专业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单位应熟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或检查的各项要求。因此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为配合采购人完成上述验收或检查的需求,如采购人、代建方需要为配合上述验收增加相关验收事项,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6.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该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的日常咨询等相关服务。
7.配合、负责该项目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涉及到的政府验收或检查等相关工作。
(七)付款条件
本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费用无预付款,《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审核后,供应商将经采购人确认的报告终稿纸质版及电子版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报告终稿纸质版及电子版,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100%结清合同价款。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事业部官网 (http://www.zjct56.com/index.html)上发布。
五、合同条款
具体合同条款详见附件2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项目(二期)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合同。
六、响应文件报送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3)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4)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
2.报价及相关说明,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拟派项目服务人员组成及主要人员简历,资质证书复印件。
4.保证完成采购人服务需求的相应技术方案。
5.合同条款偏离说明(其中重要合同条款不允许偏离:详见附件2合同)。
6.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未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密封套应清楚注明下述内容:
收件人: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二期)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项目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
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
3.在约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4.请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邮寄(以采购人接收日期为准)或递交至采购人,同步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盖章版扫描件、与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一致的可编辑 WORD 或EXCEL 格式电子文件(U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单独密封。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先锋路1号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阿敏 电 话:18551618401
任晓亮 电 话:1502988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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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附件1: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二期)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报价汇总表
3.2、附件2:湛江诚通综合物流园(二期)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合同